政策法規>>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將迎來20年首次修訂,虛假廣告經營者發布者將承擔連帶責任。 [詳細]
八部門開展整治虛假違法醫藥廣告專項行動
工商總局、中宣部、國務院新聞辦、工信部、國家衛生計生委、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國家中醫藥局八部門,聯合開展為期3個月的整治虛假違法醫藥廣告專項行動。重點整治醫療、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以及宣稱具有治療作用的保健用品廣告。 [詳細]
甘霖:堅決遏制虛假違法醫藥廣告屢禁不止現象
為期三個月的整治虛假違法醫藥廣告專項行動即將展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副局長甘霖22日就此接受記者專訪時表示,工商部門將出重拳嚴厲打擊虛假違法廣告宣傳活動,堅決遏制虛假違法醫藥廣告屢禁不止、重復發布的現象。 [詳細]
- 監管乏力媒體自律形同虛設 虛假醫藥廣告探源 04-28
- 各地落實八部門打擊違法虛假醫藥廣告行動 04-28
- 別讓老人成虛假中醫藥廣告的“靶子” 04-28
- 網站嚴重違法刊虛假醫藥廣告將被吊銷許可證 04-26
- 網絡虛假醫藥廣告泛濫 “目標”盯準老年人群 04-22
- 各地迅速打擊虛假醫藥廣告 04-26
- 八部委整治虛假醫藥廣告 搜索引擎在列 04-24
專題背景介紹>>
工商總局、中宣部、國務院新聞辦、工信部、國家衛生計生委、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國家中醫藥局八部門,聯合開展為期3個月的整治虛假違法醫藥廣告專項行動。
違法虛假醫藥廣告類型>>
①廣告內容超出批準的功能主治和保健功能,宣傳包治百病、適合所有癥狀以及治愈率的;
②使用患者、醫學專家、科研機構等名義證明療效或者保證治愈,以及冒用公眾人物的形象和名義做宣傳的;
③夸大產品功效,宣傳保健食品、保健用品、消毒產品具有治療疾病作用的;
④利用醫藥資訊專版、專題節目等形式,以專家講座、醫學探秘、患者講述用藥治病經歷等方式,變相發布醫藥廣告,推銷醫藥產品與服務的;
⑤未經衛生、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審查批準,非法發布醫療、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的;
⑥利用大眾傳播媒介發布處方藥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