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因制度才有秩序,社會也因人情得以溫馨。制度與人情都是不可或缺的。制度沒有完美無缺的,但制度只要維護了多數人的利益,這個制度就更接近正義。如果都以各種借口而被允許進考場,那么考場的秩序就無法得到保證,受到影響的就是多數人。對我們而言,最理想的狀態是,人情是在制度規范之下的人情,制度是有人情味的制度。而我們現在所要努力的就是,不管是爭議還是剖析,所要達到的目的,就是應該在二者之間找到一個平衡點,而不是混淆不清。當二者無法評判出高下時,公平與正義就是最高的準則。 …[詳細] |
“法不容情”一直是堅守死規則忽略“人本”者的一句口頭禪。孰知,我們在單向和固執堅守這一既定思維的同時,卻忘記了人是有情的。任何一種法律與規定,最終指向也是為人服務。脫離人本情懷的死規定,不僅有失威嚴,而且所存時間一定不長久。拿遲到15分鐘不準進考場來說,單說這一規定的本身就有值得商榷之處。人家學得好,有信心考好,故意遲到一小時入場,為啥就不行呢?何況原則性與靈活性之間原本可以互為變動,偌大一個考場,為一個人的遲到變通一下,怎么就失去了考試的嚴肅性了?事實上,這樣的變通不僅無礙遵紀守法,還贏得人性之光的回歸。 …[詳細] |
我們當前規則屢被破壞的關鍵,就在于手段太過靈活,讓制度的原則性完全走形。對堅持原則和執行規則者,用道義去聲討,這本身就犯了常識性的錯誤,其實是一種道德亂套和情感濫用,折射的是公民法制意識和規則意識的淡薄。原本,沒帶準考證不能進考場不能成為新聞,甚至“兩度跪求”也不能成為新聞,真正要成為新聞的,當是網友事后的態度。“跪”,我們可以同情,但不應上升為道義的層面,否則,這本身就是一種“偽道德”。 …[詳細] |
當下,有很多人并沒有形成良好的制度意識,認為制度不是不可違反的,總是想時不時地法外開恩,尤其這個對象是弱勢群體時。但是,我們如果更深入思考一下就可以發現,如果一個社會習慣性地以道德判斷代替制度維護,那么法治就更容易被人治侵蝕,法制建設就更加艱難了。而且還有一個很簡單的道理:如果一項剛性的制度,能夠為一個尋常百姓破例開個小口的話,那么它就更容易被權力與金錢開拓出一條陽關大道來。 …[詳細] |
如果我們已經有非常嚴格的個人失信懲誡機制,如果她一旦被查實身份有假必將面臨社會評價嚴重降低、失業、失去銀行信貸、影響按揭購物等巨大的連帶風險,那考場不妨讓她先行考試,等身份證稍后送到再仔細校驗即可。換言之,考場設置的規則也就不必那樣僵化。只可惜,盡管我國市場經濟體系已日臻完善,但發達市場經濟國家不可或缺的個人誠信聯網信息和失信懲誡機制至今仍是傳說,考場為驗明考生正身增加了巨額工作量,而考生個人也僅僅因為一時忘帶身份證便付出沉重代價。 …[詳細] |
近年來在高考中,已然對考生忘帶身份證進行了制度補救:對忘帶或遺失身份證的考生,考場監考員會驗證考生的相貌,若與準考證及存根上所貼照片相符,可安排考生進考場先考試,同時通知考生家長,在本科考試結束前將身份證送到考場。有的地方還規定,如果考生家長難以聯系或路途遙遠,在記錄相關情況后要求考生下場考試時將身份證提供給監考人員。高考的考場管理制度變了,而研究生考試的考場制度,依然在惰政中沿襲著陳舊的制度藩籬。陳女士的這一跪,能否跪出人性化的考場制度變革呢? …[詳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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