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集
新華社銀川4月3日電(記者趙倩、馬麗娟)記者從寧夏回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獲悉,為激勵各市、縣(區)自覺履行生態環境保護職責,寧夏今年共安排下達環境質量和污染物排放總量考核獎補資金2億元,其中涉氣指標和涉水指標考核獎補資金分別為1億元。
按照要求,納入考核的指標共有8項,其中環境質量指標4項,包括城市環境空氣優良天數和可吸入顆粒物、細顆粒物、國控(區控)地表水斷面水質;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指標4項,包括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減排指標。
據了解,自去年起,寧夏按照《自治區環境質量和污染物排放總量考核獎補和處罰資金管理辦法》,將財政投入與環境質量和污染物排放總量掛鉤,每年安排一定資金用于考核獎補,對完成環境質量和污染排放物總量考核目標任務的予以獎勵,完不成任務的予以處罰。2018年,寧夏共對未完成考核任務的市、縣(區)下達了處罰資金794萬元,從上下級財政結算資金中扣減,并將處罰資金用于對生態環境質量明顯改善的市、縣(區)進行生態補償。
【糾錯】
責任編輯:
劉陽
新聞評論

加載更多
-
大數據"坑熟客",技術之罪需規則規避
2018-03-02 08:58:39
-
高質量發展,怎么消除“游離感”?
2018-03-02 08:58:39
-
學校只剩一名學生,她卻堅守了18年
2018-03-01 14:40:53
-
有重大變動!騎共享單車的一定要注意了
2018-03-01 14:40:53
-
2018年,樓市會有哪些新變化?
2018-03-01 09:01:20
熱帖
熱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