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31日從工信部獲悉,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醫療物資保障組已印發《關于疫情期間防護服進口等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為滿足疫情防控需要,從國外緊急進口符合日美歐等醫用防護服標準的產品,企業能夠提供境外醫療器械上市證明文件和檢驗報告,并作出產品質量安全承諾的,可以應急使用。以上措施屬于此次疫情防控期間的臨時應急措施,疫情結束后自行解除。(記者張辛欣)
工信部:加快標準對接推動進口防護服國內使用-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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